为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降低群众充电负担,10月16日,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集中约谈会,居民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公共场所充电设施收费管理人员40余人参会。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电价政策。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收取的充电电费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电价政策,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不得在充电电费上额外加收充电服务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实行分别计费模式。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要加快改造升级,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明码标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以及充电功率等信息。要合理确定服务费。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会上,有关负责同志就与会人员所提问题做了详细解答,并发放《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做到广泛宣传,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下一步,该局将结合相关投诉举报和人民群众反映,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检查力度,督促各充电设施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冯占华 朱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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